盘江新光200万吨/年循环经济煤焦化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盘江新光200万吨/年循环经济煤焦化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[2018]第4号)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,公开建设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,征求公众意见。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(1)项目名称:盘江新光200万吨/年循环经济煤焦化项目
(2)建设地点: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
(3)建设内容:工程占地1012.46亩,主要包括备煤系统、炼焦系统(2×70孔6.78m捣固焦炉)、3×130t/h干熄焦装置、焦炉烟气回配、焦处理系统、煤气净化等生产装置,并配套有办公楼、储罐区等公辅设施,以及脱硫脱硝除尘、污水处理站、初期雨水池、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敖笛洲
联系电话:13885897007
邮 箱:542617314@qq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:贵州省化工研究院
四、公众意见表:见附件,公众可下载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注:公众在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六、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:2021年8月26日~9月8日。
附件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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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26日